前世许炽夏第一次见她,是在初春。
天气尚未转暖,他被经纪人赶回家写歌,卡在高潮处久久写不下去,纸团扔了一地。
门铃声忽然响起,许炽夏不耐烦地去开门,“谁啊?”他一把拉开门,门口站着名穿着浅紫色毛衣开衫,齐腰长发的少女。
“刚刚那一段,升高一点。”她哼唱了一段曲调,手指在空中画出起伏示意。
许炽夏怔住:“你学过乐理?”
对方摇摇头,“没有,我只是觉得应该这样。”
她说这话时有种对自己灵性的笃定。
许炽夏没多想便把她带进来,“你刚刚哼的,是这样?”他凭记忆在吉他上拨出刚刚那一段曲调,她垂下头闭着眼听,到一个节点睁开眼,“这样会不会更好?”她又哼了一段,和刚刚稍微有点不同。
他们调了大概二十多分钟。许炽夏最后弹了一遍给她确认,阳光通过落地窗投射下来,少女闭着眼听他弹吉他,头随着旋律左右轻轻晃动,发丝在光线下微微透明。
最后一个音符结束。她睁开眼,笑着看他:“好好听!你真厉害!”她鼓起掌来。
许炽夏被她弄得反而有点不好意思:“谢谢你啊。”对方确实没有学过音乐,但哼唱的那一段却灵得惊鸿一瞥。
他收起吉他,“哦对了,请问你来我家有什么事吗?”他都快忘了这一茬。对方看起来也不像是他的粉丝,怎么找过来的?
她明显有些扭捏,半天才说:“我叫莫怜,我找许清秋……他在吗?”
“你找我哥啊!”许炽夏一拍脑门,“他还要一会儿才能回来,你等等,我去给他打个电话!”
莫怜慌忙拉住他,“不用了不用了,你不介意的话我坐在这里等就好了……”她情急下拽着许炽夏的t恤一角,手指微凉,触到了他的侧腰。
“哦哦好……你吃水果不?我去给你洗一点。”许炽夏有点呆地说。不等莫怜回答,对方一松手,他就窜到厨房去拿水果。
许炽夏索性也不写歌了,反正卡住的地方已经过去,剩下的就不难写了。他把盛在玻璃碗里的草莓递给莫怜,坐在她旁边,也捏了一个丢进嘴里。“你也喜欢我哥啊?”
“啊?”莫怜吓得差点没把嘴里的草莓吐出来。“额,我,嗯……”她硬着头皮承认。
许炽夏叹了口气,“可惜了。你喜欢他不如喜欢一台电脑主机。我觉得电脑主机比我哥有情调!”
莫怜闻言,扑哧一声笑出来。
许炽夏一拍大腿,“是吧!你也这么觉得吧!电脑主机还能放歌呢,我哥能唱两句儿歌就是他最大的艺术细胞!”
莫怜想了一下许清秋板着一张脸唱“小兔子乖乖”的模样,崩不住捂着眼笑得直不起身。两人顿时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。
半晌两人才停下。许炽夏问她,“哦对,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诶!你是我哥同学吗,不会也是学物理的吧?”
“不是不是。”莫怜摇摇手。“我学文的。”
“那你也很厉害啊!”许炽夏像小狗般兴奋地抓住她的手摇来摇去,眼睛闪闪发光。
“哦,我还蛮喜欢音乐剧的……”莫怜想想说,许炽夏看起来太激动,感觉差点要把头都拱到她怀里。
“那你认识我吗!”许炽夏把头发往后一拨,做了个很帅气的姿势。“我!”他挑挑眉。
“你……”莫怜在脑子把她认识的歌手都迅速过了一遍,最后盯着许炽夏阳光帅气的脸,忽然想起最近她室友很喜欢的那个偶像,每天在宿舍“小夏小夏”地喊。
她试探性地问:“……小夏?”
“哎!”许炽夏一口应下,“我就是许炽夏!”他扬起一个得意的笑容,“怎么样,见到真人很惊讶吧!”
莫怜呆呆地狂点头。
许炽夏只比她小一岁。话匣子打开后更是无所不谈。一碗草莓很快被吃见底,许炽夏正要起身再去拿点别的什么吃,许清秋开门回来了。
他哥果然还是那副德行。许清秋上楼后,许炽夏安慰般拍拍莫怜的肩:“以我对我哥的了解,他已经完全接受你了!”
那之后莫怜就很常来。许炽夏第一次发现有人能把饭做得这么合他胃口。虽然主要是为了他哥,他只是顺带,但捺不住莫怜和他口味更近似,每次都是许清秋单独吃一份,他和莫怜吃辣椒小炒肉孜然鱿鱼须,有次他俩合计起来点螺蛳粉在客厅吃,刚刚吃完还没来得及开窗通风,许清秋就回来了,差点把他俩打包丢出去。
莫怜真的很喜欢他哥。这一点许炽夏心知肚明。不然一个二十岁的大学生天天跑人家里做饭洗碗当老妈子,难不成是做慈善?
但许清秋既然能容忍莫怜直接进他卧室拿衣服帮他搭配,许炽夏也觉得这个嫂子是八九不离十了。
也好,许清秋能铁树开花不容易。他心想。
两人确立关系后许清秋差不多也毕业了,继续留在本校读研。莫怜升上大四,中间的暑假,莫怜住在宿舍,有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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